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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和校繁荣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社会科学处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35      浏览: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农业大学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到期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办理结题,请各学院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1、结题范围

本次主要办理到期的2018-2021年度立项的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2017年未结题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已提交过结题材料的不需要再次提交。

2、结题所需材料

①《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②项目申请书

③项目成果附件材料。项目成果应与研究项目主题相关。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需标注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号;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并附查重报告(查重报告低于20%)。未标注或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研究成果。

④从财务系统打印的经费使用明细。

⑤申请延期的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7)。

结题报告单独打印,附件材料合订成册。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题材料纸质版1份上报各学院,学院整理后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14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kc@ahau.edu.cn。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9日。

3、验收流程

社会科学处将集中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会议验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评审打分,其中重大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通过验收的项目,社会科学处统一办理结项证明。

二、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结题范围

2018年-2021年立项的安徽农业大学繁荣发展基金项目(结题清单见附件3)。

2.结题所需材料

《安徽农业大学繁荣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和成果附件材料一式1份,研究成果为未发表论文及研究报告需附查重报告,查重报告低于20%。申请延期的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7)。

3.验收流程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题材料上报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科专家进行审核验收,填写验收意见,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社会科学处。各学院验收后,将验收材料、验收汇总表(附件5)等整理成档,报送社会科学处143室。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0日。

联系人:姬冰菁 沈智

联系电话:65780043


附件1:到期结题的2018-20210年度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清单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到期结题的2018-2021年立项的校繁荣发展基金项目清单

附件4:安徽农业大学繁荣发展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

附件5:安徽农业大学繁荣发展基金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6: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皖教科〔2017〕2号)

附件7:项目延期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