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集中办理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的通知

来源:社会科学处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0日 11:19      浏览: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编制与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24〕2号)规定,现对到期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集中办理结题,请各学院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主要办理2022-2024年度立项已到期和部分2025年度立项本次需要结项的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暂未到期但已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也可申请办理结项。

二、结题所需材料

1.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http://srp.ahjzu.edu.cn/public/noticeIndex),点击“高校科研计划编制”—“项目结项登记”—“申请结项”后,根据要求据实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暂存并下载结题报告”,并在“四、结题审批表”页的项目负责人栏签字。

2.项目任务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点击“高校科研计划编制”—“项目立项”中对应项目类型—“查看”—“计划任务书(pdf版)”下载。

3.科技报告(研究报告)(附件2)。项目负责人完成科技报告(研究报告)并打印,在“承诺书”页的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栏签字。

4.资金决算表(附件3)。填写并打印资金决算表,须由财务处审核盖章。

5.经费支出明细表。从财务系统打印的经费支出明细表,须由财务处审核盖章。

6.项目成果附件材料。项目成果应与研究项目主题相关。研究成果为论文的应标注“安徽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和项目编号字样,成果发布时间应在项目立项时间之后;研究报告应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

三、延期申请

原则上除2023年度立项的杰出青年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重点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其他项目不可申请延期。

1.申请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2026年11月16日—11月19日期间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审核后反馈各学院。

2.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https://srp.ahjzu.edu.cn/public/noticeIndex),点击主页面最上方的“高校科技计划编制”—“项目变更登记”—“申请变更”,进入后选择变更类别为“延期”,填写延期日期,客观说明变更事由后上传变更佐证材料《项目延期申请表》。

3.项目负责人下载变更审批表,按要求打印变更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报送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至勤政楼141室,社科处办理盖章后返还学院,项目负责人在系统里上传并提交项目变更审批表(盖章版)。

四、结题验收流程

(一)结题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由学院统一于2026年11月16日—11月19日期间报送至勤政楼141室,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邮件主题标注“XX学院教育厅项目结项材料”。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1.结题报告1份,单独打印;

2.结题合订材料1份,按照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科技报告(研究报告)、财务支出明细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双面打印,合订成册,请勿散装;

3.《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对照表》(附件5)1份,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填写《项目任务书完成情况对照表》,由学院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

(二)专家评审

社科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对有问题的材料予以退回修改,并集中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

(三)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专家评审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社科处统一办理结题报告盖章后返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分别上传以下材料:科技报告(研究报告)(签字版)、结题报告(盖章版)、学校结题文件、成果附件、经费决算表(盖章版)扫描件,并在系统里提交审核,社科处审核后予以通过。

联系人:杨梅  余刘刘

联系电话:0551-65780093

邮箱:skc@aha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