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流程

1.发布申报通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通知,学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限额通知要求,拟定学校申报通知并在学校智慧校园-科研信息栏/社会科学处网站发布。

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书填写。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报人访问申报系统,下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社会科学处。

3.学校评审公示。社会科学处根据教育部、教育厅通知要求进行初步审查,经专家评审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社会科学处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4.教育部颁布结果。教育部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材料审核结果、评选结果等公示,颁布奖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