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流程

1.发布申报通知。教育部社科司发布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拟定学校申报通知并在学校智慧校园-科研信息栏/社会科学处网站发布。

参考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申报人网上填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再行报送。社会科学处根据通知要求审查通过后予以推荐。

3.项目立项。教育部社科司发布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下达立项项目通知。项目负责人按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4.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要求,登陆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提交结项材料。项目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直接填写结项报告书,上传相关成果附件;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准备结项报告书和相关成果附件,进行通讯鉴定,专家鉴定通过后登陆系统填写结项报告书,上传相关成果附件,社会科学处上传专家鉴定意见。经学校、安徽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至教育部。教育部社科司审核通过后,发放结项证书。